2015庐阳区入学解答: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2015-08-17 17:49 新东方合肥学校
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精神,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4)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7月13日—17日集中受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距暂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19中、36中、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五一小学、育新小学、新庄小学、钢铁新村小学、跃进小学。
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小学:虹桥小学、杏林小学、钢铁新村小学、新庄小学、四河小学、五一小学、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育新小学、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红星路小学北环阳光校区、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岗西小学、十张小学、新农小学、古城小学、幸福小学。中学:合肥市第19中学、合肥市第36中学。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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