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计划和报考条件
2015-04-10 11:26 湖北招生考试网
导语: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实施范围、报考条件等。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招生计划:1.招生高校: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2.招生人数:5万人。
实施区域: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
录取条件:1.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
招生计划:1.招生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招生人数: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
招收对象: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报考条件:1.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2.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3.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6月3日前有关高校会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考生届时请关注报考学校相关信息。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招生计划:1.招生高校: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本地所属重点高校;2.招生人数: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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