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肥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
2015-06-02 10:58 互联网
今年,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遵循“就近、免试”原则,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招生入学办法。今年,合肥市继续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市区及县(市)城区学校择校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
随迁子女入学的报名材料
按照“符合基本条件、坚持免试免费”的原则,合肥市将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顺利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在合肥市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经过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统一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并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
居住地学区免试入学需以下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与其父母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报名时,要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房产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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