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减轻助学贷款学生的经济负担
2015-07-23 10:25 互联网
7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近期将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的名义正式印发。下面,我就此次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背景、目标和内容,向大家作简要介绍。以下是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答记者问内容:
中央电视台记者:
现在一般大学生在刚刚毕业的情况下收入都不是很高,如何减轻还款压力方面,新政都有哪些举措?
杜玉波:
这个问题非常好。我把新政策再给您解读一下。
我认为,这次政策调整主要还是从四个方面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
一是延长贷款期限。政策调整之前,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这一次调整之后,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统一确定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也就是说,贷款期限多延长了6年,我们的借款学生每年的还款压力自然就会相应地减轻。据测算,调整后,借款学生毕业后,平均每年还款金额下降30%—40%。
二是扩展贴息的时间。政策调整之前,国家只对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实施继续贴息政策。这一次政策调整之后,只要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由财政继续全额贴息,同时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也可以申请。所以,贷款利率继续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三是延长了还本宽限期。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确认还款计划时可以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只须偿还利息,无须偿还贷款本金。据测算,调整后,借款学生毕业后,前三年还款金额可下降25%。
四是增加还款救助机制。毕业借款学生如果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以申请救助,可申请由经办机构代偿应还的本息。这就要求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各高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救助机制,用于救助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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