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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合肥六中学生住宿制度须知

2015-08-03 11:58    互联网

  合肥六中的宿舍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含家长、亲属)登记制度,身份不明人员严禁进入宿舍区。男性家长不得进入女生宿舍。上课期间(包含课间)住校生不能随意进出宿舍,特殊原因需班主任证明,并严格登记。以上登记记录装订成册,要妥善保存备案。

时间

   

备注

06:30

起床

生活老师统一起床时间;督促学生打扫卫生,整理内务;督促学生参加早锻炼;对不能按时参加早读的同学(不管什么原因),生活老师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相关班主 任,联系不到班主任,则需告知年级部主任。早读课班主任对班级学生点名,如果住校生未到,要及时与生活老师及时联系,并通知家长。

随季节变化,时间会变化,但是强调统一时间。


09:30

课间操

每天上午9点之前,生活老师要对宿舍区的内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宣传栏上通报。

所有班主任、生活老师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

12:30

午休

生活老师12:30在宿舍点名。12:30以后回宿舍的同学要进行登记,要有详细的纸质记录,并保存备查。
超过12:40没有返回宿舍的同学,要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或年级主任,班主任和年级主任如不能确认学生所在位置,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德育处,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对晚回的学生生活老师要调查情况,记录,并在当天下午会同班主任进行教育。
午饭后在教学区自习的同学,相关班主任要在12:30之前告知宿舍值班老师。

13:30(冬、春) 14:00(夏、秋)

起床

午休起床时间要统一,午休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学生不得对提前离开宿舍,如有特殊原因,要有班主任假条,生活老师要问明情况并记录;

住宿生必须在宿舍休息,不得在教学区逗留。

19:00-22:00(冬春) 19:30-22:30(夏秋)

晚自习

各年级按规定时间统一在自习室晚自习,由值班教师点名。晚自习结束后,学生可在宿舍继续自习。

晚自习结束后年级部值班老师督促学生迅速离开教室,学生在,就必须有老师在,并在晚自习结束后关好电源、关闭门窗、关闭电扇、空调等。

22:30

晚休

23:00生活老师在宿舍点名。超过规定时间回宿舍的由生活老师登记名单,第二天上午通报。
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的同学要立即告知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并立即查找;超过规定时间20分钟的同学要报德育处。
如果出现超过20分钟还没有回宿舍的情况,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的方式,查找学生。

生活老师彻底检查学生到齐后,对每个宿舍的学生夜晚的动态要了解。出现生病情况,及时联系家长,必要时护送至医院;情况严重,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和德育处进行紧急处理。

23:30

熄灯

 

熄灯后学生不得在宿舍外逗留。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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