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新生户口迁移要求
2015-08-07 14:48 新东方合肥学校
户口迁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是否迁移户口,实行自愿原则。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须在规定期限内(2016 年 1 月 31 日前)携带户口迁移证迁移户口,逾期将不再办理入户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每份户口迁移证限填一人信息。
2.在户口迁移证正面空白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
4.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需精确到省、市、县。
5.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务必在迁移户口时更改为一致。
6.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移证上所有信息均不得擅自涂改。
7.年满 16 周岁者,须带居民身份证办理入户,且户口迁移证上要填写身份证编号。
8.办理户口迁移时,须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户口迁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 193 号或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工业大学。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合肥工业大学保卫办公室户政室。电话:0551-62901161
学籍档案转接
新生可以自行携带高中学籍档案,并在报到时提交给所在学院报到点。自行携带的高中学籍档案,务必密封完整,且盖有高中档案部门骑缝印章。另,新生高中学籍档案也可以由当地招办统一寄发至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新生高中学籍档案不全者,不予注册入学。
学籍档案事宜咨询电话:0551-62901048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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