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为什么定在9月3日
2015-08-12 14:33
中国教育在线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军在北平西南郊卢沟桥附近制造了“七七”卢沟桥事变。卢沟桥事变是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国全国性抗战的起点。在持续8年的抗战中,中国作为亚洲太平洋地区的主战场,共消灭日军150万人,约占日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伤人数的70%,对其覆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1945年8月14日,日本照会中、苏、美、英四国,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广播“终战诏书”形式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
1945年8月21日,湘黔交界处的芷江城里,日本投降代表、驻华日军副参谋长今井武夫前来与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及美军有关人员举行洽降会谈。9月2日,日本代表在东京湾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签署投降书。当时的国民政府于次日下令举国庆祝3天,并从1946年把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对于9月3日这个胜利日,人民政府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做出了规定。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表《政务院规定九月三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每年9月3日,全国人民应对我国军民经过伟大的八年抗日战争和苏军出兵解放东北的援助而取得对日胜利的光荣历史行为纪念。
编辑: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