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知识点:民主政治依法治国
2015-10-12 16:46 新东方整理
8.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我国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1) “人治”与“法治”是治理国家的两种不同方式。“人治”的最基本的特征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超乎社会之上,处理国家事务和管理社会生活,完全以个人意志、意愿、能力、政治素养、知识水平、道德品质为转移。“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认为一个国家能否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是整个法制与制度的好坏,而不是少数领导人是否贤明。世界历史已经证明,“法治”优于“人治”。“人治”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性。“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我们所说的“法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理国家。
(2) 摒弃“人治”,厉行“法治”。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丽改变。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对于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9.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体现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和守法的总称。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1) 有法可依,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前提
(2) 有法必依,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3) 执法必严,这是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体现
(4) 违法必究,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强制力的体现。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个方面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必须全面贯彻实施,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顺利发展。
lO.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把“依法治国”作为党和国家基本的治国方略郑重地提出来,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历史上的一座新的里程碑,它引导我国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紧密相联的。
①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前提;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发挥力量的源泉。
②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社会主义法制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社会主义法制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法制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
11.实施依法治国方略
(1) 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方略包括三方面的内涵:一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二是依法治国必须制度化、法律化;三是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的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
(2)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具有普遍的效力和至上的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必须把依法治国作为重要目标,而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治国。
(3)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意义
实施依法治国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①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②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③ 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4) 依法治国要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的治国方略,是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中外一切治国经验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结论。
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治是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是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2.建设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健全,社会秩序更加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13.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可靠的制度保障。只有在良好的政治体制、健全的法制、正常的社会秩序下,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够顺利进行。
14.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特点,必须把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
学习贯彻十七大有关精神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丰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2.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3.发展基层民主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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