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2016-02-2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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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乡下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涅狄格州康州乡下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未来的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竞鸿运当头、福星高照,竞一天内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里,它都会在白利尼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演奏的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小夜曲等等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闭眼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就连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份数也成倍数突增。它就是柴斯特!一只外表看上去极为普通的蟋蟀。因贪吃,而阴差阳错地来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纽约,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鼠和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后来,它名声日响, 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里,它都会在白利尼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使白利尼家的报摊一小下火了起来!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涅狄格州康州乡下。这就是柴斯特的故事传奇。

  作者 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他的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一本书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出名与自由,这是此书的精髓。在小柴斯特在纽约成名后,并没有快乐,所以,为了自由而放弃了出名。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只要太阳照得正舒服,或者是到了月圆时分,或者是它想跟它的朋友云雀来一段音乐对话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起来,因为它有这样的心情。现在,不管他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八点和四点半的时候各表演一场。如此累的出名,还不如回乡下。

  这就是我的感受,大家有兴趣的可以来看看,相信你一定会有收获。

编辑: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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