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安徽省将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

2018-07-30 14:21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将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省辖市本级不低于1000元/生·年、县(市、区)不低于800元/生·年的标准,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正式确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

按照要求,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含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安排的公用经费。各地原拨款标准高于省定最低拨款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低于省定最低拨款标准的,2019年要达到最低标准。以后年度视财力情况和高中发展需要调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对保障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后,财力有缺口的地方,省级财政予以补助。

这些生均公用经费将用于哪些方面?通知中明确,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教学业务费、教师培训费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省教育厅表示,要严格按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规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细则,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内控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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