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使用协议
2016-06-30 17:57
肖像使用协议
甲方:合肥新东方外语培训学校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富广大厦5层新东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有效联系电话:
有效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肖像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免费使用其肖像,具体使用人、使用范围或方式如下:
1、使用人:合肥新东方外语培训学校
2、使用范围或方式: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在下述范围内无偿使用乙方的肖像:
(1)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举办或参加的各类非营利性的公开或非公开展览;
(2)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举办的公开或非公开出售的期刊、杂志以及网站;
(3)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的市场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海报、传单、招生简章、宣传手册、品牌手册以及在媒体(报纸或网络媒体等)上投放的广告、软文等;
(4)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举办或参加的其他公开或非公开活动。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肖像进行拍摄,并对拍摄后的图片或乙方自行提供的肖像图片进行制作加工,包括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或其他保留图片人物面部特征,且不损害人物形象的技术处理。
2、甲方有权在使用乙方肖像图片时同时披露乙方的姓名以及乙方提供的真实的其他相关个人资料。
3、甲方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拍摄的包含乙方肖像在内的图片或其他影视资料的著作权由甲方享有。
4、甲方不得以对乙方人格尊严造成损害或给乙方带来不利影响的方式使用乙方肖像图片。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乙方肖像图片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使用行为;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该不利影响。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其拍摄的乙方肖像图片或乙方提供的肖像图片供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以外的其他方公开使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使用。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乙方签字(乙方如不满十八周岁,由其监护人同时在本协议上签字)、甲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凡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它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特快专递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任一方式传递至本合同所列双方地址。在书面信函寄出三日后,即视为函件己经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在发送时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地址或方式,应在变更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变更方自行承担,发送至原通讯地址的信息仍视为有效。
5、送达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盖章):合肥新东方外语培训学校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 乙方监护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